「變更安定主要計畫(第五次通盤檢討)(第一階段)案」自115年7月16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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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 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

發文字號:府都綜字第1151054839A號

附件: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

主旨:「變更安定主要計畫(第五次通盤檢討)(第一階段)案」自115年7月16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,特此公告周知。

依據:

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。

二、內政部115年7月6日台內國字第1150808160號函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公告時間:自民國115年7月16日零時起生效。

二、公告地點:

(一)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(永華市政中心)、本府都市發展局新營辦公室公告欄。

(二)臺南市安定區公所公告欄。

三、公告圖說: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。另計畫書、圖檔案可至【本府網站首頁(https://www.tainan.gov.tw/Default.aspx)→市府動態→市政公告】或【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(https://udweb.tainan.gov.tw/)→公告事項→都計發布實施】查詢。

市長 黃偉哲